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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名称】 山西省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任务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
【项目负责】 李振海
【报告编号】 WQ-2003-1-11
【报告审查】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
【审查日期】 2003年4月14日
【报告关键词】张峰水库 环境影响 敏感目标
【报告摘要】
  山西省张峰水库拟建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张峰村沁河干流,是解决晋城市用水矛盾的唯一大型水源工程,工程可解决地区城市生活、工业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并兼顾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目前是山西省最大的水利工程。
  张峰水库属山区水库,由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份组成。其中,水库工程包括库区和枢纽区,枢纽区建筑物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洞、供水发电洞、渠首泵站及渠首电站。水库总库容3.92亿m3,回水长度27km,蓄水面积14.36km2。库区淹没土地15431亩,涉及2县3乡47个村,移民安置人口共7558人。输水工程包括输水渠系工程和河道输水工程。输水渠系由总干渠、一干渠、二干渠、三干渠及扬水站组成,各干渠长度分别为51.57、48.41、19.34、26.12km。项目总投资约17.04亿元,施工期4年,拟于2007年10月主体完工。
  报告基于详细的现状调查,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对项目在施工期对河流水质、大气、声、生态环境、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水土流失的影响,及运行期间水库蓄水对水文泥沙、水质、环境地质的影响,水库淹没的影响,水库运行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影响等,进行了预测与评价,并做了大量的公众参与调查,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全文设7个专题:工程分析、环境现状、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与环保投资估算、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管理及损益分析。报告最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了工程可行的明确结论。
  报告于2003年4月在北京审查通过,9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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