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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亮马河昆仑饭店—渔阳饭店段景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任务来源】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项目负责 】 刘兰芬

报告编号 WQ- 2006-1-05

报告审查 彭文启

【审查日期】 2006 年 4 月

报告关键词】 亮马河 , 景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摘要

亮马河昆仑饭店—渔阳饭店段景观建设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西侧,昆仑饭店南侧,亮马河北岸。本项目建设原则是不动现有的岸坡,尽量不扰动水体,采用生态景观设计手法将其建设为一个生态公园。项目用地沿亮马河北岸,西起新东路渔阳饭店,东至东三环昆仑饭店,全长约 1200m ,南北宽约 30m ,占地面积 35992m 2 。项目建设草坪面积约 15000m 2 ,灌木面积 1200m 2 ,大型树木 200 株,室外雕塑艺术品 10 组,园林小品 50 组,园路 1000m 2 ,步行道 2500m 2 ,车辆通行道 6220m 2 ,广场 4000m 2 ,亲水音乐剧场 500m 2 ,停车场 1160m 2 ,驳岸 300m ,游船码头 4 座,栈桥 8 座。总建筑面积规模为 18069m 2 ,配套文化和设备用房为覆土建筑,尽量淡化建筑的体量,其中半地下 3369m 2 ,地下 14700m 2 。

报告表包括 9 部分内容: 1. 项目基本情况; 2. 评价执行标准; 3.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4. 环境质量现状; 5. 工程分析;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7.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8. 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分析; 9. 评价结论与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和景观生态评价,为此设立 景观生态评价专题,包括: 1. 景观生态系统现状调查; 2. 景观生态影响预测评价; 3. 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 专题评价结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获北京市环保局批准,批准文号:京环审 [2006]3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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