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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24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水中铬(六价)的测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6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18号)要求,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承担“水中铬(六价)的测定”(项目编号:CNCA-24-03)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及依据方法

1. 样品名称:水

2. 检测项目:铬(六价)

3. 依据方法: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依据方法三选一

(1)《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1987;

(2)《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DZ/T 0064.17-2021;

(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GB/T 5750.6-2023 (13.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二、参加机构

具备水中铬(六价)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对于具有多个场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主场所属于应参加机构,分场所属于自愿参加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书面说明。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水中铬(六价)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

三、报名方式

请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填写清晰、完整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

四、能力验证费用

应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8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检验检测机构务必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请备注“能力验证”(若个人汇款,请在备注处同时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24656

本次能力验证发票为数电发票,发票将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五、其他事宜

(一) 本次能力验证不设补测环节,预计6月下旬发放能力验证样品,请各参加机构做好相关准备。

(二) 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处理等相关要求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18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霖电话:010-68781891

 吴艳春 电话:010-68781891

 郎杭电话:010-68781893

 万晓红电话:010-6878189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201室

邮编:100038

传真:010-68781883

工作QQ:2158741842

微信公众号:2024年能力验证水中六价铬的测定

电子邮箱:2158741842@qq.com

网址:http://www.waterenv.iwhr.com


附件1:《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CNCA-24-03)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18号)

附件3:《关于邀请参加2024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水中铬(六价)的测定”的通知》


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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