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关于邀请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水中镉的测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9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6〕45号)要求,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承担“水中镉的测定”(项目编号:CNCA-26-10)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及推荐方法

1.样品名称:

2.检测项目:

3.推荐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法不适用)

二、参加机构

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水中镉的检测能力和上述推荐方法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对于具有多个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主场所属于应参加机构,分场所属于自愿参加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书面说明。

其他具备水中镉的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参加。

三、报名方式

请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填写清晰、完整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2026年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

四、能力验证费用

1.应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无需支付费用,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扫描件,和报名表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2.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10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检验检测机构务必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请备注“能力验证”(若个人汇款,请在备注处同时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24656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能力验证不设补测环节,预计7月中旬发放能力验证样品,请各参加机构做好相关准备。

2.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处理等相关要求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6〕45号)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霖电话:010-68781891

 吴艳春电话:010-68781891

 郎杭电话:010-68781893

 万晓红电话:010-6878189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201室

邮编:100038

传真:010-68781883

工作QQ:2158741842

微信公众号:2026年能力验证水中镉的测定

电子邮箱:2158741842@qq.com

网址:http://www.waterenv.iwhr.com


附件1:《2026年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CNCA-26-10)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6〕45号)

附件3:《关于邀请参加2026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水中镉的测定”项目的通知》(CNCA-26-10)

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8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6/05/20 17:05:29